郑州49中国旗班护送《宪法》入场
尊崇宪法,维护宪法。
郑州49中党支部副书记、校长张永红领读宪法
各班学生代表与校长一起领读宪法
朗读宪法部分章节,感受宪法庄严权威。
学习宪法,遵守宪法。
学生代表主持并发言
师生们精神饱满,情绪激昂的进行晨读宪法。
郑州49中政教主任徐光辉向同学们宣讲宪法知识
宣传宪法知识
在第七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法治教育,树立法治观念。12月4日,郑州49中开展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的宪法晨读活动。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全体公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明确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上午9:40,学校操场全体师生庄严肃穆, 校国旗班成员护送《宪法》入场。全体师生高唱国歌,随后郑州49中党支部副书记、校长张永红与学生代表一起领读宪法部分章节,师生们精神饱满,情绪激昂的进行晨读宪法。学校为每位学生发放了宪法晨读纪念册,同时,制作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展板,展板内容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师生宣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营造人人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氛围,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郑州49中将以此活动为契机,通过开展"手抄报、班会、讲述我与宪法的故事等形式,引导青少年学法、守法、用法,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培养学生从小事做起,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真正做到法在心中!当操场上空回荡着师生共同宣读宪法的铿锵有力的声音时,《宪法》已如阳光,在每一个人的心中点亮信念与希望,激励自己在新时代的号角中不断向前。